东方快评丨“沿街店铺不能住人”不是刁难是深爱

全景视角作者:2026-10-08

原标题:东方快评丨“沿街店铺不能住人”不是刁难是深爱

近日,宁波消防部门组织对全市各沿街店铺等合作场所开展大排查,发现诸多安全隐患。其中,违规住人的情况较为突出。5月17日,消防部门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161家沿街店铺予以公开曝光,责令整改。(5月19日《宁波晚报》)

“沿街店铺不能住人”,原本是消防常识。但是,对于这个原本应该成为常识的规定,并没有几个人知晓。因此在消防部门查处“店铺住人”的时候,往往会引发纠纷,一些群众甚至说:我的店铺,我睡个觉,和你有啥关系!

笔者就看过一篇自媒体的文章,这事儿发生在鄂州市。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对辖区沿街店铺进行检查的时候,发现不少商家夜晚在店铺里住宿,而查处的时候,一位店主十分激动,不仅不愿意按照要求将床铺搬离,还发布了自媒体文章,请网友评评理:我家的店铺,我睡个觉咋啦!结果很多网友都认为这种查处不应该。没有办法,最后消防支队只得强制张贴了封条。

“沿街店铺不能住人”,并非是刁难商家。《消防法》第十九条规定,生产、储存、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。而实际上很多沿街商铺储存的商品就属于易燃易爆物品,比如餐饮店的液化气,比如服装店的服装等等。沿街店铺等合用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、仓储、经营于一体,因其占地少、投资少、便捷性等特点,深受个体经营户和投资人的追捧,然而,这些场所都是“定时炸弹”,一旦起火,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后果,十分危险。

我们时不时会看到“沿街商铺起火”的新闻,禁止“沿街店铺住人”主要考虑的还是安全问题。一些小吃店,前厅是用餐区域,后厨是明火区域,“二层”是住宿区域。而所谓的“二层楼上”,有的是房东自己隔出来的,人都站不直,爬上爬下的楼梯也是木质的,显然是存在消防隐患的。正如宁波消防部门曝光的161家沿街店铺中,以餐饮店最多,达到46家,这其中包括拉面馆、小面店、早餐店、小吃店等,占所有违规店铺的约三分之一。

“沿街店铺住人”是十分常见的现象。一些店主,会安排打工的职工住在店铺里,一个方面是确实没有地方住,一个方面是可以看店。而经营沿街商铺作为广大个体户的生计来源,不少经营者为了方便经营,索性直接在商铺搭设床铺和炊具进行生活、住宿,其消防安全隐患也日趋尖锐。

落实“沿街店铺不能住人”的安全措施,不能只靠执法检查,不能只靠张贴封条,还需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出去,要让这种规定家喻户晓,人尽皆知 。比如,很多人就不知道“沿街店铺不能住人”的规定,大家早就习以为常了,认为没有任何问题。让“常识”变成“共识”才能真正搬走“沿街店铺里的那张床”。

(郝冬梅)